【光明论坛】发挥党组织在共同富裕中的强大组织功能******
【光明论坛】
作者:祝奉明(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、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)
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,“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。”“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,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,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。”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,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。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,尤其需要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,团结带领全国人民把美好愿景转化为现实生活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的组织建设重点突出、亮点鲜明,通过不断增强组织效能,激发党组织生机活力,党组织的政治性、时代性、原则性、战斗性不断增强,助力党团结带领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,推动共同富裕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。新征程上,我们要继续深入探索党组织的组织功能建设的内在规律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强大组织功能,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。
创新组织体系,建强“主心骨”,夯实力量之源,增强共同富裕工作领导力。当前,围绕共同富裕这一重大政治任务,要打造全面进步、全面过硬的党组织,既要根据新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出现情况及党员流动情况调整或设置党组织,打破传统组织设置方式;也要围绕有利于辐射带动、资源整合的要求,跨区域、跨行业建立党组织,实现经验共享、资源互补、共同发展,确保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运用。从而切实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,提高党组织把方向、做决策的能力和定力,使党组织成为“主心骨”,发挥党的强大政治优势,确保顺利推进共同富裕。
提升主体能力,培育“突击队”,激发内生动力,增强共同富裕政策执行力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没有广大党员、干部的积极性和执行力,再好的政策措施也会落空。”共同富裕关键在人,党员干部是共同富裕的核心要素,其数量多少、质量高低、能力强弱、素养好坏直接关系到共同富裕能否顺利推进。打造一支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优秀党员干部队伍刻不容缓。通过做好干部教育培训,提高理论素养和政策执行能力;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,完善激励保障机制,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,引导他们树立正确政绩观;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做好选配、监督和考核工作。从组织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共同富裕工作中。
优化体制机制,着力“固长远”,增强共同富裕发展推动力。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。通过健全和完善党规国法,构建党组织内外共同遵守的制度规范,实现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和制度化,不仅是保证党组织职权顺利实施的客观需要,也是保证社会各界利益不受侵害的必然选择。一方面,不断完善党内法规,依法授予和分配党组织职权、界定党组织职责、保障党组织职能,规范党组织的组织功能;另一方面,完善法律法规,依法加强引导,规范党员的行为,确保党组织依法维护人民利益、领导社会治理、严格依法办事,确保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起好学习、拥护、捍卫、执行制度的表率带头作用,保证党组织的工作不越位、不失位、不缺位。
强化服务效能,激活“原动力”,感召凝聚力量,增强共同富裕群众动员力。服务效能是凝聚人心,提高党组织动员力、组织力、战斗力的最重要手段。伴随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,群众利益诉求更加复杂化和多样化,服务需求日益增加,党组织只有在共同富裕中站稳人民立场,着眼于服务型党组织的建设,坚定服务宗旨、增强服务意识、改进服务方式、提高服务本领、改善服务质量、创新服务载体,提高群众对党组织各项工作的满意度,才能将广大群众有效组织和动员起来,紧紧团结在自己周围,为共同富裕汇聚起磅礴力量。
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,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。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,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美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,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功能,把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团结、凝聚起来,投入共同的事业,坚定信心、同心同德,埋头苦干、奋勇前进。
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01月04日 02版)
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******
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(记者谢希瑶)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,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、向社会公示,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,包括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(含宁波市)、福建省(含厦门市)、湖南省、广东省(含深圳市)、重庆市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
据了解,《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(室)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》已于近日下发。通知要求,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,加强组织协调,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,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、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,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,制定时间表、路线图,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,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。
通知提出,要突出目标导向,聚焦若干重点产业,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,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、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,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要及时评估总结,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,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,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、融合发展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